公交车安装行车记录仪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能够有效保证乘客的财产安全。我们都知道,乘坐公交车的人群一般都比较杂。有的时候难免会遇到偷窃钱包和手机等贵重物品的小偷,小偷得手之后就会立刻逃跑。而且小偷一般都是流动作案的,即使我们没有办法立刻的抓住偷窃者。通过行车记录仪拍摄下来的多起失踪案件的录像警方就能够确定犯罪嫌疑人的面孔,从而尽快的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其次,能够保护人们的乘车安全。因为公交车经常会有人上下车。公交车司机在关门的时候没有办法知道是否还在有人上车或者是否有人下车。而装上行车记录仪之后就能够通过屏幕清晰的看到这些情况,可以有效的防止有些乘客意外挤伤。从而能够有效的保护乘客的安全。
第三,能够规范司机的乘车习惯。有的公交车司机非常的喜欢飙车,车速时快时慢。令乘客胆战心惊。而一旦装上行车记录仪司机一般都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加乘客乘车的安全性。
这就是在公交车上装载行车记录仪的好处。将来行车记录仪的作用将会更大地发挥在公共车辆上。
但是,行车记录仪是否能够作为意外的证据?
“行车记录仪有利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不能代替交警调查取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程序规定,交通警察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时,应查 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即便采纳行车记录仪保存的现场影 像资料,也应先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看其是否能反映现场发生了什么。
那么,司法机关是否采纳行车记录仪录制的和现场有关的影像资料?
1、连贯性:能够反映事故现场完整性的视频资料不能经过剪辑。一些视频资料被恶意剪辑后,不仅不能反映现场真实情况,反而有误导他人、隐瞒事实的嫌疑,这样的视频资料,司法机关不会采纳。
2、清晰度:影像资料必须能清晰、客观地反映事故现场,如果拍摄的影像资料过于模糊,不能从中判断事故现场,司法机关不会采纳。
3、主张范围:当事人的主张不能超出视频资料所反映的事实范围。视频资料能否被采纳,要看它到底能证明什么,如果诉求人的主张超出视频反映的实施范围,司法机关不会采纳。
其实,到底行车记录仪只是一个电子产品,就像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一样,法律只能够规范我们的行为,真正要靠的还是我们自己的自觉性,特别是在公共区域,我们更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为他人,也为了自己。
以上是亿程亿安的分析,我们的服务电话:028-85273136/18981858573,如果您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