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
公众号
安全自动化

安全自动化

安防知识网

安防知识网

手机站
手机站

手机站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资讯频道横幅A1
首页 > 资讯 > 正文

ZigBee联盟声讨背后真相

导读:近日,有消息称,国际ZigBee联盟主席&CEOTobin J.M. Richardson向全球近400个联盟成员发出通告,对一家中国公司南京物联假借ZigBee...
资讯频道文章B
导读:近日,有消息称,国际ZigBee联盟主席&CEOTobin J.M. Richardson向全球近400个联盟成员发出通告,对一家中国公司“南京物联”假借ZigBee联盟名义和对外公然宣称“产品经过ZigBee认证”进行虚假恶意宣传进行全球通报。那么该事件发生的背后真相是什么呢?物联传媒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南京物联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物联”)媒介公关部总监张女士,且听南京物联的真实说法。
近日,有消息称,国际ZigBee联盟主席&CEOTobin J.M. Richardson向全球近400个联盟成员发出通告,对一家中国公司“南京物联”假借ZigBee联盟名义和对外公然宣称“产品经过ZigBee认证”进行虚假恶意宣传进行全球通报。那么该事件发生的背后真相是什么呢?物联传媒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南京物联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物联”)媒介公关部总监张女士,且听南京物联的真实说法。
据张女士介绍,南京物联曾斥巨资加盟ZigBee联盟,当时,加入ZigBee联盟的要求是,企业加盟费用投入的越多,所得到的ZigBee相关核心技术就越多。如:会员企业投入资金越小,会员级别越低。据她透露:“虽然南京物联投入了巨大的资金并成为联盟的中国区域总部,但其所获得权利和联盟之前给的承诺可谓是天壤之别,具体智能家居应用技术等方面且需要南京物联公司自身做全面的研发。”
当时,智能家居在中国市场还未完全普及,ZigBee技术在中国的推广力度相当艰辛。南京物联在接到授权后,开始大力推广ZigBee技术在中国的普及应用,励精图治,用6年时间帮助国际zigbee联盟,推动中国区市场。张女士告诉记者:“ZigBee技术以高于银行金融系统10倍的安全性受到业内的青睐。随着近年来ZigBee技术的广泛普及,南京物联成功申请了ZigBee技术商标永久使用权,以其进一步力推以ZigBee技术为主的智能家居的发展。”
另据张女士介绍,上述事情都是在ZigBee联盟前全球主席鲍勃海利的见证下开展的。但近年来,随着ZigBee联盟的变动,导致南京物联在ZigBee技术的推广中受到了阻碍。“或许是ZigBee联盟看到了我们在中国市场推广ZigBee技术的潜力,以其想通过非正规途径及其方式争夺南京物联ZigBee技术的商标归属权,从而控制中国企业。”
“2012年,ZigBee联盟曾发函将解除南京物联会员使用权,也不止一次对南京物联进行”威逼利诱“并强制性要求必须夺回南京物联ZigBee技术的商标权。但南京物联总经理及公司成员秉持爱国和爱家平等的原则,致力于推广智能家居在中国的发展。随后,便研发了与ZigBee技术兼容的独家自主的Smartroom技术。”张女士如实说。
但她同时也表示,ZigBee联盟的此番举动,不排除受到相关利益方的唆使。“智能家居发展如此火热,相关商业巨头频频发力,以其抢占ZigBee市场。但ZigBee联盟的做法,有可能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毕竟南京物联就算脱离ZigBee联盟依旧是中国智能家居领先企业。”
另据相关负责人透露,“除了南京物联外,目前国内已有2流的深圳智能家居厂商,被ZigBee联盟部分人利用,还在侧面做枪手。不过最重要的原因,应该不外乎权利和市场的争夺,如果南京物联公司的手上没有这些让联盟渴望的ZigBee商标,联盟自然不会对南京物联公司使出这样的怪招,但如果是联盟通过正当途径索要商标,物联公司一定以礼相待,但是如果是非主流方式,物联公司也会奉陪到底!”
 
南京物联加盟咨询:180 213 97 728(李经理)
Q Q:143 020 3622     
千人智能家居创业交流群:504 345 15
参与评论
回复:
0/30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评论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a&s观点。
0
关于我们

a&s是国际知名展览公司——德国法兰克福展览集团旗下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为智慧安防、智慧生活、智能交通、智能建筑、IT通讯&网络等从业者提供市场分析、技术资讯、方案评估、行业预测等,为读者搭建专业的行业交流平台。

免责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如使用任何字体和图片文字有冒犯其版权所有方的,皆为无意。如您是字体厂商、图片文字厂商等版权方,且不允许本站使用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请联系我们,本站核实后将立即删除!任何版权方从未通知联系本站管理者停止使用,并索要赔偿或上诉法院的,均视为新型网络碰瓷及敲诈勒索,将不予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赔偿!敬请谅解!
© 2024 - 2030 Messe Frankfurt (Shenzhe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兰克福展览(深圳)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7266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264号
用户
反馈